索引号: | 001-2023-000002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民权县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主责作用,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政府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有关情况,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目标。
三、检查范围
选择2家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可延伸检查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2022年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以及2021年新旧制度衔接情况。
五、检查组织
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财政监督股实施。检查工作划分为现场检查和复核审理两个阶段。现场检查主要采取集中送达检查方式。
六、检查步骤
(一)查前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1.确定被检查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民权县民政局、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检查单位。
2.了解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重点了解被检查单位内部管理架构、基本财务数据、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等。
3.组建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用2名会计专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组长:李德群
组员:刘 冬 董 林 朱婷婷 刘 华 会计专业人员2名
4.查前培训。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查前培训,明确检查政策、检查方法、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
(二)检查实施阶段(6月20日-9月10日)
1.召开检查进点见面会。由财政监督股召开检查进点见面会,安排检查事项,履行亮证执法程序,下达财政检查通知等。
2.依法开展检查工作
(1)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并签名。检查工作底稿应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格式规范,有关附件应真实、完整。
(2)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事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编制完成,经检查组组长同意后,由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事项进行认定,并签字盖章。如有特殊情况未取得签名或盖章的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声明并盖章。
(3)编制和下达《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检查组根据已签字的检查工作底稿,编制和下达《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提出异议或需要说明的,需填写《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反馈意见认定。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反馈的意见或说明进行认定,并出具意见认定书。
(5)编写《财政检查报告》。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结合对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的认定,编写《财政检查报告》,检查组组长审核后在《财政检查报告》上签名。
(三)报送总结(9月10日-9月30日)
检查工作结束后,财政监督要及时做好检查总结工作。总结报告、检查报表和调研报告,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于6月1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检查成效。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问题实质,揭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八个不准”,检查组组长为工作纪律第一责任人。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严禁私自消化问题。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检查动态和发现的问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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