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89 | 发布机构: | 民权县交通运输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民权县交通运输局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商政﹝2019﹞18号)和《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二部门对交通运输普通道路货运运输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 22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1、对普通道路运输货运行业实有数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对普通道路运输客运行业实有数1%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3、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实有数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两个联合检查组,每组各个执法单位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参与。
四、抽查事项及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本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抽查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实施检查。
(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检查事项:
普通道路运输货运行业检查事项
1.是否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是否有与培训业务相对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是否有必要的教学车辆以及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4.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道路运输客运行业检查事项
1.是否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是否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3.是否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4.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事项
1. 是否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 是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 是否有必要的教学车辆以及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二)县市场监管局主要检查的事项: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住所(营业场所)或场所的检查;
3.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情况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部门联合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对于转变监管理念,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调度,积极配合联合抽查工作。
(二)依法检查。抽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以本部门监管事项为切入点,做好各自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本次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者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四)严肃纪律。到企业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秘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信息互通。抽查结束后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传统与现代媒介手段,展开多样化、立体式的深度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联合抽查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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