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民权县教体局行政确认(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民权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责清单 | |||
行政职权编码 | 4114211804004 | ||
行政职权名称 |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 ||
职权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2)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5.《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天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 ||
实施对象 | |||
实施机构 | 教育股 | 其他共同 实施部门 |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申请材料 | 1.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申请书 | ||
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 | 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确认 |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办理地点 | 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 | 服务电话 | 0370-6023128 |
投诉机构 | 民权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投诉电话 | 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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