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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生管理

民权县鲲鹏学校2023年新生招生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鲲鹏学校关于2023年秋季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交材料的解释说明


      为方便快捷报名,请家长根据个人情况按以下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放在原件下面)。

一、辖区内本县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家庭户口簿》首页(地址页);

2.《家庭户口簿》监护人页;

3.《家庭户口簿》学生页;

4. 房产证(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需复印含购房人页、房产坐落位置页、备案章页等主要信息页)

5. 房产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6. 父母(监护人)身份证;

7、其他佐证材料。

二、辖区内外地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家庭户口簿》首页(地址页);

2.《家庭户口簿》监护人页;

3.《家庭户口簿》学生页;

4. 居住证(居住证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非暂住证);

5.(1)房产证(购房合同)及房产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2)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附纳税或免税证明);

 (3)劳务合同(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及上半年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

  第5条至少提供一项材料。

6. 其他佐证材料。

三、说明:

1. 房屋坐落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

2. 房权证所有权人与监护人一致。

3. 其他不明事项请到校咨询或致电0370605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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