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项目 |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社[2023]13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的 通 知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社[2023]13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的
通 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民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民政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各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豫政[2016]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3 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料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科目。
二、各市、县要按照豫政办[2021)75号相关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按程序及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到位。同时,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分配表
2.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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