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2024-0000008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回应关切

1、申请低保户的条件;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的计算方法、计算项目、计算的标准;3、低保金额的动态调整标准是什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个问题,申请低保户的条件

1、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2.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1005)
3.不能有汽车(包含电动汽车)
4.家庭住房不超2套且人均面积低于40㎡,申请前一年内不能购买商品房、兴建住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5.金融:家庭人均存款低于24120

 

第二个问题,对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怎计算?

上述2、条中人均月收入,是指家庭中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指的家庭收入,下面对家庭收入详细解析:

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一)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二)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和按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各类经营、服务活动和农副业生产所得(包括可以折合现金的实物收入)。

(三)财产净收入。指将其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单位机构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税费之后得到的净收入,包括财产租赁、转让或者变卖所得,存款及其他财产性收入,一次性安置费,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所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规划拆迁补偿所得等。

(四)转移净收入。指来自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各种转移支付和家庭的其他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

以下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待性收入。(二)奖励性收入。(三)普惠性收入。政府发放的尊老金,省级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四)救助性收入。(五)特定用途性收入。

 

第三个问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动态调整计算标准?

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制定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出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的地区,三年内过渡调整到位。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