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民权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过渡期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既是对年度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进一步夯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基础的有效举措。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乡振〔2023〕85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进一步夯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基础;采集更新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下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信息,跟踪其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以及在校生状况、务工状况等变化信息;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采集更新行政村信息,掌握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成果巩固情况和驻村工作队变化信息。
二、工作内容
(一)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1.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采取全面筛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各行政村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级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元,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在全面筛查基础上,启动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对重点群体逐户开展核查,按照河南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监测对象认定条件和识别程序,对排查发现的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对排查发现的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照识别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清退。
重点群体主要包括: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含口头申请、电话申请、手机扫描“一码通”申请)的农户;二是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三是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四是2023年以来家庭有大病病人或医疗自付支出较大的农户;五是2023年以来家庭有新致残人员的农户;六是在读子女较多且教育支出较大的农户;七是2023年以来农村新增危房且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八是有饮水安全隐患的农户;九是因灾、因突发意外事故、因就业不稳定、因产业失败等影响较大的农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在第二轮排查以及今后的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中,要强化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拓展行业部门筛查的范围和内容,通过信息系统“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模块,及时向乡(镇、街道)推送返贫致贫线索,并作为筛查核查的重点。
2.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审核批准后10天内,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同时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尽快将帮扶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
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
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标注条件和程序,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含短期内识别且帮扶效果尚未显现的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逐户核实其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收入稳定超过2023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
4.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标注情况
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提出的“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监测对象中符合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条件的,按照《民权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民乡振〔2023〕10号)明确的程序进行认定并在系统标注。对已标注的“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标注不精准,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标注后低保、特困供养身份、劳动能力及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
(二)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行政村信息采集更新
1.信息采集范围
采集脱贫户、存量监测对象年度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在校生状况、务工状况、家庭收入、帮扶责任人等,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对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脱贫户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采集录入返贫风险等信息;对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采集录入基础信息、致贫风险等信息;对需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采集录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对脱贫户和存量监测对象,要及时管理和维护2023年度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采集所有行政村年度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工作队、村集体经济收入等。
2.信息采集方法
在县乡村振兴局指导下,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村级网格员等力量进村入户全面采集核准2023年度各类基础信息。
一是脱贫户和存量监测对象信息采集。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1),入户核实并更新录入2023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以及帮扶责任人相关信息,做到一户不落、一项不漏。
二是新识别监测对象。使用《2023年度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2)采集识别时的监测信息。此外,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还要使用《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1)采集录入年度基础信息。
三是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使用《2023年度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3),对需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采集录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四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使用《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样表详见附件4)和《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样表详见附件5),采集录入2023年度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
五是行政村信息采集。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3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6),采集录入行政村发生变化的信息。
3.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关于统计类指标计算周期。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是关于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三是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是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先录入识别时的监测信息,后补充录入年度基础信息。
五是新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在标注前要先采集录入风险消除相关信息。
六是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完成后,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79号)要求,完善2023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明白卡,明白卡信息要与家庭实际情况、信息系统三对照。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31日前,县、乡、村可通过现场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完成相关工作的部署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入户排查和信息采集。11月份,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级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组织进村入户,因地制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入户排查工作;完成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行政村各类信息采集;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认定等各项程序。
(三)信息录入。10月25日起,各省辖市根据本地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乡村振兴监测中心提出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脱贫村年度基础信息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新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和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信息录入等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轮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
(四)调度督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调研督导,并组织工作调度。
(五)数据审核。12月1日至10日,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数据进行集中清洗,针对疑似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核实情况。12月11日至31日,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数据进行常态化监测分析,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工作进展和数据分析需要,提出提前关闭录入等相关功能的申请。12月31日24时,关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封存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乡级直接责任、村级一线责任。今年信息采集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乡村振兴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二)强化调度督导,确保工作进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两项工作交织进行,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把工作安排好,把骨干培训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适时开展工作督导,跟踪调度工作进度,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工作程序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人员工作责任,脱贫户、监测户信息采集表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算账增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数据审核修正完善工作,加强数据分析、核查和修正,不断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联 系 人:尤世清、李政
联系电话:0370-6025105
邮 箱:mqxfpb@126.com
附件:1.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2.2023年度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3.2023年度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
4.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5.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6.2023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
7.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民权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一、基础信息(系统最新数据)
家庭住址:___***___省(区、市) 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乡(街道、镇、苏木) __***___村(社区、嘎查)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156****0128 | ||
A53户类型(单选):☑脱贫户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A54军烈属: | □是 ☑否 |
基础信息(2023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 | ||
A54军烈属: | □是 □否 |
二、家庭成员信息(系统最新数据)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 失辍学原因(非必录项) | A13是否会讲普通话 (非必录项) |
1 | 张* | 男 | 360106*** | 户主 | 汉族 | 群众 | 小学 | 健康 | 普通劳动力 | ||||
2 | 王* | 女 | 360106*** | 配偶 | 汉族 | 群众 | 小学 | 残疾 | 无劳动力 |
序号 | A1 姓名 | A14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6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7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18是否接受其他健康帮扶 | A19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A20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A21公益岗位(非必录项) | A22聘用月数(非必录项) |
1 | 张*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2 | 王*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 A1 姓名 | A23残疾证办证时间(自动生成) | A24残疾类别(自动生成) | A25残疾等级(自动生成) | A26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自动生成) | A27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动生成) | A28是否特困供养人员(自动生成) | A29是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动生成) | A30务工所在地(自动生成) | A31务工时长(自动生成) |
1 | 张* | — | — | — | 是 | 是 | 否 | 否 | 湖北 | 6 |
2 | 王* | 2018年 | 肢体残疾 | 二级 | 是 | 是 | 否 | 否 | — | — |
家庭成员信息(2023年9月30日)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 失辍学原因(非必录项) | A13是否会讲普通话 (非必录项) |
序号 | A1 姓名 | A14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6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7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18是否接受其他健康帮扶 | A19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A20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A21公益岗位(非必录项) | A22聘用月数(非必录项) |
序号 | A1 姓名 | A23残疾证办证时间(自动生成) | A24残疾类别(自动生成) | A25残疾等级(自动生成) | A26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自动生成) | A27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动生成) | A28是否特困供养人员(自动生成) | A29是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动生成) | A30务工所在地(自动生成) | A31务工时长(自动生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收入情况(2022年度)
工资性收入(元) | 22000 | ||||
转移性收入(元) | 3169.08 | 计划生育金(元) | 0 | 低保金(元) | 0 |
特困供养金(元) | 0 | 养老保险金(元) | 1296 | ||
生态补偿金(元) | 213.75 | 其他转移性收入(元) | 1659.33 |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3000 | ||||
财产性收入(元) | 0 | 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0 | 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0 |
A40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600 |
收入情况(2023年度)
A32工资性收入(自动生成) | — | A32a公益性岗位收入 | A32b其他工资性收入 | ||
A33财产性收入 | |||||
A34转移性收入(自动生成) | — | A34a最低生活保障金 | A34b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 ||
A34c养老金或离退休金 | A34d计划生育金 | ||||
A34e生态补偿金 | A34f产业奖励 | ||||
A34g就业奖励 | A34h其他转移性收入 | ||||
A35生产经营性收入 | |||||
A36生产经营性支出(自动生成) | — | A36a生产经营性支出(合计) | A36b专项用于减少生产经营性支出的补贴 |
四、生产生活条件(系统最新数据)
A37耕地面积(亩) | 0.96 | A38牧草地面积(亩) | 0 | A39 水面面积(亩) | 0 |
A40 林地面积(亩) | 0 | A40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0 | A40b林果面积(亩) | 0 |
A41 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 ☑是 £否 | A42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0 | A43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R否 |
A44是否危房 | □是 R否 | A45 住房面积(平方米) | 80 | A46 主要燃料类型 | ☑柴草□干畜粪□煤炭□清洁能源□其它 |
A47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R否 | A48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R是 □否 | A49是否通生活用电 | R是 □否 |
A50是否通广播电视 | R是 □否 | A51到户产业帮扶类型(多选) | ☑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文旅□小商贸 | A52是否饮水安全 | R是 □否 |
生产生活条件(2023年9月30日)
A37耕地面积(亩) | A38牧草地面积(亩) | A39 水面面积(亩) | |||
A40 林地面积(亩) | A40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A40b林果面积(亩) | |||
A41 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 □是 £否 | A42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A43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
A44是否危房 | □是 £否 | A45 住房面积(平方米) | A46 主要燃料类型 | □柴草□干畜粪□煤炭□清洁能源□其它 | |
A47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48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9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A50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A51到户产业帮扶类型(多选) | □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文旅□小商贸 | A52是否饮水安全 | £是 □否 |
五、帮扶责任人(系统最新数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潘** | 女 | *** | ***局 | 20161223 | 20181130 | 138****1674 |
2 | 于** | 女 | *** | ***局 | 20190129 | 20221231 | 136****1794 |
帮扶责任人(2023年9月30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本人(户主或家庭成员)承诺: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知晓家庭信息采集有关政策和程序,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 户主(家庭成员): 采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年度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填报日期: | |||||||||||||||||||||||
一、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800人以上):□是 ☑否 | |||||||||||||||||||||||
监测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户(身份证比对生成): □是 □否 | |||||||||||||||||||||||
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是 □否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在校生情况 | 健康状况 | 劳动技能 | 务工地点 | 务 工 时 长 (月)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人口(系统比对) | |||
1 | — | 户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是 □否 | ||||||||||||||||
四、风险类型 | |||||||||||||||||||||||
风险类型:□因病 □因学 □因安全住房 □因安全饮水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文字备注) | |||||||||||||||||||||||
因自然灾害子项:□洪涝灾害 □地质灾害 □旱灾 □生物灾害(虫灾)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因疫情 □其他(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等) | |||||||||||||||||||||||
五、收支情况 | |||||||||||||||||||||||
工资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财产性收入(元) | 转移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家庭纯收入(系统生成)(元) | 家庭人均纯收入(系统生成)(元) | |||||||||||||||||
家庭理赔收入(元) | 合规自付支出(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
本人(户主或家庭成员)承诺: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知晓家庭信息采集有关政策和程序,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 户主(家庭成员): 采集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3年度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
填报日期: | ||||||||||||||||||||||||||||||||||||||||
一、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800人以上):□是 ☑否 | ||||||||||||||||||||||||||||||||||||||||
监测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户(身份证比对生成): □是 □否 | ||||||||||||||||||||||||||||||||||||||||
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是 □否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在校生情况 | 健康状况 | 劳动技能 | 务工地点 | 务 工 时 长 (月)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人口(系统比对) | ||||||||||||||||||||
1 | — | 户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是 □否 | |||||||||||||||||||||||||||||||||
四、收支情况 | ||||||||||||||||||||||||||||||||||||||||
工资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财产性收入(元) | 转移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家庭纯收入(系统生成) (元) | 家庭人均纯收入(系统生成)(元) | ||||||||||||||||||||||||||||||||||
家庭理赔收入(元) | 合规自付支出(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 (系统生成) (元) | |||||||||||||||||||||||||||||||||||||
五、帮扶措施 | ||||||||||||||||||||||||||||||||||||||||
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情况 | □已实施 □尚未实施 |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 (如光伏收益补贴等) | ||||||||||||||||||||||||||||||||||||||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 □其他 | |||||||||||||||||||||||||||||||||||||||
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 □其他 | |||||||||||||||||||||||||||||||||||||||
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 □护草员 □保洁员 □其他 | |||||||||||||||||||||||||||||||||||||||
三保障 和饮水 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其他 | ||||||||||||||||||||||||||||||||||||||
饮水安全保障 | □饮水安全保障 | |||||||||||||||||||||||||||||||||||||||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如家庭医生签约、先诊疗后付费等) | |||||||||||||||||||||||||||||||||||||||
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 □送教上门 □寄宿生生活补助 □其他 | |||||||||||||||||||||||||||||||||||||||
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 | |||||||||||||||||||||||||||||||||||||||
兜底 保障类 | 综合保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 |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 □其他 | ||||||||||||||||||||||||||||||||||||||
搬迁 | □搬迁 |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
六、风险消除 | ||||||||||||||||||||||||||||||||||||||||
风险消除方式 | □帮扶消除 □自然消除 | |||||||||||||||||||||||||||||||||||||||
风险消除时间 | ||||||||||||||||||||||||||||||||||||||||
监测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本人(户主或家庭成员)承诺: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知晓家庭信息采集有关政策和程序,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 户主(家庭成员): 采集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样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 失辍学原因(非必录项) | A13是否会讲普通话 (非必录项) |
序号 | A14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6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7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18是否接受其他健康帮扶 | A19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A20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A21公益岗位(非必录项) | A22聘用月数(非必录项) | 增加原因 | 成员新增时间(到月)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5
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样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变更时间(到月)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失联、(7)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6
2023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样表)
一、基本情况(系统最新数据)
省(区、市):河南省 市:商丘市 县(市、区):民权县 乡(街道、镇):**乡 行政村(社区):**村 | |||||
B1 村支书姓名:张* | B2村支书电话:186****0437 | B3 是否“兵支书”:£是 R否 | |||
B4 村主任姓名:李** | B5 村主任电话:128****0157 | ||||
B6 规划方向(单选):□中心村 R过渡村 □一般村 | |||||
B7 中共党员数量(人):51 | B8 大学生村官数量(人):1 | ||||
B9 自然村(村民小组)数 | 5 | B13 行政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 | 0 | ||
B10 总户数(户) | 561 | B12 劳动力人数(人) | 1000 | ||
B10a 低保户数(户) | 9 | B12a 乡外务工人数(人) | 400 | ||
B10b 特困供养户数(户) | 25 | B14 耕地面积(亩) | 170 | ||
B11 总人口数(人) | 2210 | B14a 有效灌溉面积(亩) | 170 | ||
B11a 低保人口数(人) | 12 | B15 林地面积(亩) | 30000 | ||
B11b 残疾人口数(人) | 15 | B15a 退耕还林面积(亩) | 0 | ||
B11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 | 5 | B15b 林果面积(亩) | 0 | ||
B11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 | 8 | B16 牧草地面积(亩) | 0 | ||
B11e 女性人口数(人) | 7 | B17 水面面积(亩) | 0 |
基本情况(发生变化信息)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街道、镇、苏木): 行政村(社区、嘎查): | |||||
B1 村支书姓名: | B2村支书电话: | B3 是否“兵支书”:£是 □否 | |||
B4 村主任姓名: | B5 村主任电话: | ||||
B6 规划方向(单选):□中心村 £过渡村 □一般村 | |||||
B7 中共党员数量(人): | B8 大学生村官数量(人): | ||||
B9 自然村(村民小组)数 | B12 劳动力人数(人) | ||||
B10 总户数(户) | B12a 乡外务工人数(人) | ||||
B10a 低保户数(户) | B13 行政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 | ||||
B10b 特困供养户数(户) | B14 耕地面积(亩) | ||||
B11 总人口数(人) | B14a 有效灌溉面积(亩) | ||||
B11a 低保人口数(人) | B15 林地面积(亩) | ||||
B11b 残疾人口数(人) | B15a 退耕还林面积(亩) | ||||
B11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 | B15b 林果面积(亩) | ||||
B11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 | B16 牧草地面积(亩) | ||||
B11e 女性人口数(人) | B17 水面面积(亩) |
二、发展现状(2022年度)
1. 收入情况
B18 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346 |
2. 社会保障
B20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 | 4587 | B21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3790 |
B2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4577 | B23 参加大病保险人数(人) | 2786 |
3. 饮水安全
B24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户)(自动生成) | 23 |
4. 农村电力保障
B25 通生产用电自然村个数 | 10 |
5. 危房改造
B26 危房户数(户)(自动生成) | 6 |
6. 特色产业增收
B27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 | 0 | B28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户数(户) | 0 |
B29 是否有特色产业 | □是 ☑否 | B30 特色产业种类 | |
B31 特色产业规模(数量) | 0 |
7. 乡村旅游
B32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 | 376 | B33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 | 35267 |
8. 卫生和健康
B34 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 | 145 | B35 乡村医生人数 | 1 | B36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 1 |
9. 文化建设
B37 文化(图书)室个数(个) | 36 |
10. 信息化建设
B38 通宽带户数(户) | 26754 | B39 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 | 6 |
B40 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 | 24768 | B41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 是 |
发展现状(2023年度)
1. 收入情况
B18 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2. 社会保障
B20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 | B21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
B2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B23 参加大病保险人数(人) |
3. 饮水安全
B24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户)(自动生成) | — |
4. 农村电力保障
B25 通生产用电自然村个数(个) |
5. 危房改造
B26 危房户数(户)(自动生成) | — |
6. 特色产业增收
B27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 | B28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户数(户) | ||
B29 是否有特色产业 | □是 □否 | B30 特色产业种类 | |
B31 特色产业规模(数量) |
7. 乡村旅游
B32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 | B33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 |
8. 卫生和健康
B34 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 | B35 乡村医生人数 | B36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
9. 文化建设
B37 文化(图书)室个数(个) |
10. 信息化建设
B38 通宽带户数(户) | B39 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 | ||
B40 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 | B41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
三、驻村工作队情况(系统最新数据)
序号 | 队员姓名 | 帮扶(派驻)单位名 称 | 职务 级别 | 学历 | 政治面 貌 | 技术特长 | 联系地址 | 单位隶 属关系 | 联系人电话 | 是否第 一书记 | 是否队 长 | 驻村开始时间 (年月) | 驻村结束时间 (年月) |
1 | 何** | **局 | 科员级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县 | 县 | 159****7684 | 是 | 是 | 20141021 | 20160718 | |
2 | 徐** | **局 | 科员级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县 | 县 | 156****7121 | 否 | 是 | 20141021 | 20160718 | |
3 |
驻村工作队情况(发生变化信息)
序号 | 队员姓名 | 帮扶(派驻)单位名 称 | 职务 级别 | 学历 | 政治面 貌 | 技术特长 | 联系地址 | 单位隶 属关系 | 联系人电话 | 是否第 一书记 | 是否队 长 | 驻村开始时间 (年月) | 驻村结束时间 (年月) |
1 | |||||||||||||
2 | |||||||||||||
3 |
四、签约医疗服务团队(系统最新数据)
序号 | 签约医生姓名 | 签约医生电话 | 所属医疗机构 | 是否团队负责人 |
1 | 蒋** | 159****7108 | 八一村卫生室 | R是 □否 |
2 | 王** | 136****0918 | 八一村卫生室 | £是 R否 |
签约医疗服务团队(发生变化信息)
序号 | 签约医生姓名 | 签约医生电话 | 所属医疗机构 | 是否团队负责人 |
1 | □是 □否 | |||
2 | □是 □否 |
“村两委”承诺:承诺以上脱贫村信息客观真实。
“村两委”:
采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附件7
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 《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包括基础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五个部分。
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采集人、审核人、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户类型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活用电等。
3.除“非必录项”(失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公益岗位、聘用月数、帮扶责任人等)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
4.标注为自动生成的指标,数据来源是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或由其它指标自动生成,只需核对信息内容,无需采集。
二、指标解释
(一) 基础信息
1.联系电话(字符型)
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A58是否军烈属(是否项)
包括军属和军烈属。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16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军烈属指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二) 家庭成员信息
1.A1姓名(字符型)
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
2.A2性别(字符型)
填写“男”、“女”。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男 | 02 | 女 |
3.A3证件类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居民身份证 | 09 | 残疾人证 |
4.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字符型)
采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的身份证号码(18位)填写,无证者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直接填写二代残疾人证号码(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
5.A5与户主关系(字符型)
指脱贫户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具体关系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本人或户主 配偶 之子 之女 之儿媳 之女婿 之孙子 之孙女 之外孙子 之外孙女 之父 之母 之岳父 之岳母 |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99 | 之公公 之婆婆 之祖父 之祖母 之外祖父 之外祖母 之兄弟姐妹 之叔伯 之曾孙子 之曾孙女 之侄儿 之侄女 之兄弟媳妇 其他 |
6.A6民族(字符型)
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簿上登记的民族为准。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汉族 | 02 | 满族 |
03 | 回族 | 04 | 蒙古族 |
05 | 藏族 | 06 | 维吾尔族 |
07 | 苗族 | 08 | 彝族 |
09 | 壮族 | 10 | 布依族 |
11 | 朝鲜族 | 12 | 侗族 |
13 | 瑶族 | 14 | 白族 |
15 | 土家族 | 16 | 哈尼族 |
17 | 哈萨克族 | 18 | 傣族 |
19 | 黎族 | 20 | 傈僳族 |
21 | 佤族 | 22 | 畲族 |
23 | 高山族 | 24 | 拉祜族 |
25 | 水族 | 26 | 东乡族 |
27 | 纳西族 | 28 | 景颇族 |
29 | 柯尔克孜族 | 30 | 土族 |
31 | 达斡尔族 | 32 | 仫佬族 |
33 | 羌族 | 34 | 布朗族 |
35 | 撒拉族 | 36 | 毛南族 |
37 | 仡佬族 | 38 | 锡伯族 |
39 | 阿昌族 | 40 | 普米族 |
41 | 塔吉克族 | 42 | 怒族 |
43 | 乌孜别克族 | 44 | 俄罗斯族 |
45 | 鄂温克族 | 46 | 德昂族 |
47 | 保安族 | 48 | 裕固族 |
49 | 京族 | 50 | 塔塔尔族 |
51 | 独龙族 | 52 | 鄂伦春族 |
53 | 赫哲族 | 54 | 门巴族 |
55 | 珞巴族 | 56 | 基诺族 |
99 | 其他 |
7.A7政治面貌(字符型)
指脱贫人口的政治面貌,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 04 05 06 | 民主党派人士 无党派人士 群众 |
8.A8文化程度(字符型)
指脱贫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文盲或半文盲 小学 初中 | 04 05 06 | 高中 大专 本科及以上 |
9.A9在校生情况(字符型)
指脱贫人口目前在学校就读的情况,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技师学院是在原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技工院校,是技工院校的最高层次。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可招收相关专业中职或高中毕业生,亦可招收初中毕业生。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 学龄前儿童 学前教育 小学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普通高中一年级 普通高中二年级 普通高中三年级 中职一年级 中职二年级 中职三年级 高职高专一年级 | 14 15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高职高专二年级 高职高专三年级 技师学院一年级 技师学院二年级 技师学院三年级 技师学院四年级 本科一年级 本科二年级 本科三年级 本科四年级 本科五年级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0.A10健康状况(字符型)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健康 长期慢性病 | 03 04 | 大病 残疾 |
“健康”是指过去一个月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长期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如肝炎、肺炎、糖尿病;“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
11.A11劳动技能(字符型)
劳动技能本质上是人的劳动能力,这种劳动能力包括人的体力能力、智力能力和心理能力。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5 | 普通劳动力 技能劳动力 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 03 04 | 丧失劳动力 无劳动力
|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16-60岁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16-60岁之间有劳动能力的病人以及60岁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够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
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在村民大会讨论和村委会核实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等级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12.A12失辍学原因(字符型)
失学:从来没有上过学。辍学: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发生的中途退学行为。该指标为非必录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因病 因残 | 03 04 | 厌学 其他 |
13.A13是否会讲普通话(是否项)
该指标为非必录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4.A14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5.A1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6.A16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7.A17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8.A18是否接受其他健康帮扶(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9.A19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0.A21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1.A22公益岗位(字符型)
该指标为非必录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 护林员 护路员 护草员 护水员 护边员 | 06 07 08 09 | 护理员 保洁员 治安协管员 其他 |
22.A22聘用月数(数值型)
指在业务年度内,在公益岗位累计工作时间,填写月数,范围为1-12。该指标为非必录项。
23.A23残疾证办证时间(字符型)
由残联数据交换自动生成。
24.A24残疾类别(字符型)
由残联数据交换自动生成。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 05 06 07
|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
25.A25残疾等级(字符型)
由残联数据交换自动生成。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一级(极重度) 二级(重度) | 03 04 | 三级(中度) 四级(轻度) |
26.A26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是否项)
由“A1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A20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标自动生成,若A15或A20选“是”,则本指标为“是”;若A15和A20选“否”,则本指标为“否”。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7.A27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否项)
由民政部门数据交换自动生成。《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指在业务年度内,任意一个季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该指标为“是”。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8.A28是否特困供养人员(是否项)
由民政部门数据交换自动生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供养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户。
指在业务年度内,任意一个季度享受特困供养,该指标为“是”。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9.A29是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项)
由民政部门数据交换自动生成。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18周岁以上该指标无意义。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30.A30务工所在地(字符型)
由务工监测模块数据自动生成。
31.A31务工时长(字符型)
由务工监测模块数据自动生成。
(三)收入情况
收入相关指标解释以《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为准。
(四)生产生活条件
1.生产条件
(1)A37耕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耕和抛荒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耕种和租入的土地面积。
(2)A38牧草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该户承包集体的全部牧草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或租入的牧草地面积。
(3)A39水面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承包集体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代他人经营或租入水面面积。
(4)A40林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红树林和灌木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和租入的面积。
(5)A40a退耕还林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6)A40b林果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包含水果、干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7)A43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8)A47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9)A48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生活条件
(1)A41入户道路是否硬化(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入户道路”指连接村民住宅与支路的道路,不包含户门口与巷路间的连接部位和院内场地。“硬化路面”指路面采用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块体路面的道路,对于建设条件特别困难、高海拔高寒和交通需求小的地区,可扩展到砂石、碎石等路面。
(2)A42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数值型)
指到村内主干公路(道路)的最小距离。A37、A38用于了解入户路情况。
(3)A44是否危房(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4)A45住房面积(平方米)(数值型)
是指农户自有住房建设面积。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无房户的住房面积为0。
(5)A46主要燃料类型(字符型)
柴草、干畜粪、煤炭、清洁能源、其他。单选,其中“清洁能源”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电潮汐地热等,也包括沼气和天然气。
(6)A49是否通生活用电(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7)A50是否通广播电视(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8)A51到户产业帮扶类型(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 04 05 | 乡村文旅 小商贸
|
(9)A52是否饮水安全(是否项)
“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饮水安全”的评价参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执行,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只有4项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五)帮扶责任人
1.姓名(字符型)
填写帮扶责任人姓名,一户可有多个帮扶责任人。
2.性别(字符型)
填写“男”或“女”。
3.政治面貌(字符型)
填写帮扶责任人政治面貌。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 04 05 06 | 民主党派人士 无党派人士 群众 |
4.帮扶(选派)单位名称(字符型)
帮扶责任人所属的单位名称。录入时从系统中已存在的帮扶单位中选择。
5.帮扶开始时间(字符型)
必填项,填写帮扶开始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
6.帮扶结束时间(字符型)
填写帮扶结束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如无法确定结束时间可不填。
7.联系电话(字符型)
必填项,填写能够联系到帮扶责任人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第二部分 《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脱贫村信息采集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驻村工作队情况、签约医疗服务团队等四个部分。
“村两委”签字或盖章、采集人、审核人、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村支书姓名、村支书电话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值,如总户数、总人口数等。
(3)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是否“兵支书”等。
二、指标解释
(一) 基本情况
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街道、镇、苏木)行政村(社区、嘎查)。
1.村名(字符型)。
填写行政村村名。
2.B1村支书姓名(字符型)
填写村党支部书记姓名。
3.B2村支书电话(字符型)
填写村委会主任电话。
4.B3是否“兵支书”(是否项)
指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村支书。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5.B4村主任姓名(字符型)
填写村委会主任姓名,若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同一人,填写一个即可。
6.B5村主任电话(字符型)
填写村委会主任电话。
7.B6规划方向(单选)(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3 | 中心村 过渡村 | 02 | 一般村 |
中心村:指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条件,具备较大集聚发展潜力。未来五年将作为着重提升整体功能和水平,建设成与城镇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村庄。
一般村:指中心村和过渡村之外的村庄。
过渡村:指发展基础和条件较差,开发难度大、成本高,难以在原地实现开发目标,未来五年趋于调整、撤并和拟整体搬迁的村。
8.B7中共党员数量(人)(数值型)
是指该村中共党员数量,包括脱贫人口和非脱贫人口。
9.B8大学生村官数量(人)(数值型)
是指该村大学生村官数量。
10.B9自然村(村民小组)数(个)(数值型)
指该村的自然村数量。
11.B10总户数(户)(数值型)
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村内的农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户,计入总户数;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农户不计算在内。
12.B10a低保户数(户)(数值型)
是指该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领取低保补助的农户数。
13.B10b特困供养户数(户)(数值型)
是指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供养的农户数。
14.B11总人口数(人)(数值型)
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也计算在内。
15.B11a低保人口数(人)(数值型)
填写低保人口数。
16.B11b残疾人口数(人)(数值型)
17.B11c特困供养人口数(人)(数值型)
填写特困供养人口数。
18.B11d少数民族人口数(人)(数值型)
依据身份证或户口簿标注的民族属性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
19.B11e女性人口数(人)(数值型)
20.B12劳动力人数(人)(数值型)
21.B12b乡外务工人数(人)(数值型)
22.B13行政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数值型)
系统自动生成,不计入外村的致富带头人。
23.B14耕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闲和抛荒的土地面积。
24.B14a 有效灌溉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有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25.B15 林地面积(亩)(数值型)
包括郁闭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6.B15a 退耕还林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27.B15b 林果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包含水果、林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28.B16 牧草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该村的全部牧草地面积。
29.B17 水面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
(二)发展现状
1.B18 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数值型)。
指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2.B2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数值型)。
3.B2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数值型)。
4.B2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数值型)。
5.B23参加大病保险人数(人)(数值型)。
6.B24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户)(数值型)
由乡村建设相关指标自动生成。
7.B25通生产用电自然村个数(个)(数值型)
8.B26危房户数(户)(数值型)
由乡村建设相关指标自动生成。
9.B27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数值型)。
10.B28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户数(户)(数值型)。
11.B29是否有特色产业(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2.B30特色产业种类(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 水果(亩) 蔬菜(亩) 草食畜牧(头、只) 特色粮油(亩) 中药材(亩) | 06 07 08 09 10 | 生猪(头) 茶叶(亩) 食用苗(棒) 禽类(只) 薯类(亩) |
13.B31特色产业规模(数量)(数值型)
14.B32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数值型)
包括开展乡村旅游的户数和经营农家乐的户数。
15.B33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数值型)
包括开展乡村旅游和经营农家乐的户年均收入。
16.B34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数值型)。
17.B35乡村医生人数(人)(数值型)。
18.B36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人)(数值型)。
19.B37文化(图书)室个数(个)(数值型)。
20.B38通宽带户数(户)(数值型)
是指能够通过宽带连接到互联网获得网络信息的户数。
21.B39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数值型)。
22.B35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数值型)
是指能够通过手机登录互联网的农户数。
23.B41是否接入光纤宽带(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三)驻村工作队情况
1.工作队成员姓名(字符型)。
2.技术特长(字符型)。
3.职务级别(字符型)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 省部级 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 县处级副职 | 06 07 08 09 10 | 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科员级 办事员级 未定职 |
4.学历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中专技校 中等专科 | 07 08 09 10 11 | 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 普通高中 初中 小学 |
5.政治面貌(字符型)
指队员的政治面貌,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民革会员 民盟盟员 民建会员 民进会员 | 08 09 10 11 12 13 | 农工党党员 致公党党员 九三学社社员 台盟盟员 无党派人士 群众 |
6.帮扶单位名称(字符型)
指参与帮扶的定点帮扶单位、东西部协作帮扶省份、军队和武警部队、企业、科研院校、医院、省内帮扶单位、社会组织等。
7.单位隶属关系(字符型)
中央、省、市、县、乡镇、部队、其他。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中央 | 02 | 省 |
03 | 市(地区) | 04 | 县(区) |
05 | 街道(镇、乡) | 06 | 居民(村民)委员会 |
07 | 军队 | 08 | 其他 |
8.联系电话(字符型)
填写能够联系到队员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9.是否第一书记(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0.是否队长(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1.驻村开始时间(年月)(字符型)
必填项,填写驻村开始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
12.驻村结束时间(年月)(字符型)
填写驻村结束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12)。
(四)签约医疗服务团队
1.签约医生姓名(字符型)。
2.签约医生电话(字符型)。
3.所属医疗机构(字符型)。
4.是否团队负责人(是否项)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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