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反担保范围的通知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贷款担保工作,切实为我县就业创业者和民营实体经济服务好,更好发挥创业贷款担保贴息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就业创业。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及商丘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放款贷款条件、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反担保范围,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担保的基础上,将具有民权户籍的以下四类人群纳入我县创业贷款反担保范围:
1、民权县域内正常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近三年及以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
2、月固定收入高于2000元、毕业五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法检两院书记员、公安辅警、农村电工。
4、与借款人系直系亲属(年龄18岁以上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或者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征信优良、有正当固定收入)。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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