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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38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失业保险服务

关于申请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通知精神,2024年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自本月起可以申请了。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应享尽享,现公告如下:

  在民权县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企业,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不补缴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不能享受稳岗还补贴。

  郑重提示存在欠费的参保企业,请及早主动清缴历史欠费,以便能顺利享受到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申请”,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为使政策及早落实落地,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早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370-8588825 6023115

  特此公告

  民权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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