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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8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回应关切

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警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老年人谨防“消费陷阱”

几年,像专家讲座、名医就诊、包治百病、送货上门等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为帮助老年人建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醒老年消费群体注意以下事项:

理性购买保健用品和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保健器材更要规范安全使用,生病时要及时就医,不可盲目轻信所谓“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而贻误病情。对商家采用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推销保健用品和保健食品,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警觉。

谨慎对待低价优惠

要谨慎选择旅行社组织的“低价团”和“免费游”等活动,防止旅行中强制购物、合同之外变相加价等情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商家承诺的赠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选购商品要重品质,不要贪图小便宜。

不要轻信广告宣传

老年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网络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增强辨别意识,不要轻信各类宣传单和小广告。购买商品时,对“先用再付”“货到付款”“假一罚十”等广告承诺,不要冲动下单。遇到宣称回报率高或保本返利等投资更不要轻信,以免遭受欺诈。

为人子女的年轻人应常回家看看,多陪伴老年人,平时借助电话、短信、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多与老人沟通交流,关爱父母健康,提醒父母防范老年人消费陷阱。


未成年人警惕诱导消费

“儿童经济”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与此同时,消费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放心消费环境,提醒未成年消费群体注意以下事项: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弱、抵抗不良诱惑的能力差,容易被不良商家诱导消费。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杜绝盲目跟风和攀比心理,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责任。

拒绝购买劣质商品

购买校园周边商品时,要选择正规超市或商店,不购买“三无产品”。购买文具、零食应仔细查看标签标识是否合格、外观包装是否破损,不贪便宜购买廉价小零食,不到无证无照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多加留心消费支付

未成年人大额消费购买盲盒、手账、游戏卡牌事件时有发生,商家常以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支付或父母看管不力为由而拒绝退款。春节刚过,家长应注意引导未成年人对压岁钱做好规划,同时管理好电子支付功能,降低未成年人自主消费风险,如需消费,应在家长监督的前提下进行。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行举止都潜移默化影响着孩子,为人父母应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建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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