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3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80号提案的答复
王亚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农村食品治理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深化党政同责,健全责任体系
一是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建立分级包保制度,指导各级包保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辖区监管力量、监管任务等因素,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制度全面落地、实施食品风险量化分级、按照不同的级别确定监管频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全县共有食品安全协管员504人,县市场监管局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数量340人,让监管力量深入乡村基层,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县局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出台《民权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民市监〔2022〕35号)、《民权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民市监〔2022〕47号),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我局监督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224家次,组织监督抽检食品188批次,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6件;检查学校食堂54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行政处罚立案26起,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农村地区及学校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严格办案,保持食品安全整治高压态势
一是结合“护校安园”“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涉及社会民生的食药犯罪,消除相关犯罪带来的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对于涉刑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三是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信息及相关记录,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外我局配备有快检车及相应的检测设备、仪器等,且我县成立有专门的检测中心,基本可满足我县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
四、强化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中高考、端午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彩页、倡议书、现场答疑等形式,在街道、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宣传活动,二是在农村印刷食品安全知识墙标、利用大喇叭播放食品安知识,三是利用电台、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在全县各乡镇超市、市场等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和投诉电话。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
在以后的监管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将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一手抓监管规范,一手抓服务引导,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和生产企业规范提升工作,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努力。下一步,我局将更加坚定地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的神圣使命职能作用,竭力维护好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抄送:县政府分管领导(1份),县政协提案委(1份),县委县政府督查 局(1份)。 |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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