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TE411421SCJD000001400013102300006
二、适用范围
1、食品生产企业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均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2019年12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受理机构
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现场核查通过;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2.未通过现场核查。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本行政审批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报纸质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易辨;不得涂改;对于报送的图纸类资料,宜采用A3及以上规格的纸张,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图纸内标注的文字不得小于宋体6号字,如所附图表较大,可采用折叠方式,按要求装订为A4规格。
2.所有申报纸质资料均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所加盖的公章不得压盖文字,以便于文字识别)或按手印,各种证照和证明性资料的复印件,应在其空白处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应尽可能盖在空白处,不得压盖和影响原文字的辨认)。
3.要确保纸质资料和网上申请资料一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真实的面积及尺寸。
5.企业应先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许可服务及电子监察平台(http://as.hda.gov.cn/),按照相应的提示和申请项目的要求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进行网上申请,经网报预审通过后,再前往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递交或邮寄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应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版特定要求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纸质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须签字加盖公章;2.“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3.申请“主体业态”“经营类别”“经营项目”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类别的规定;使用A4纸打印或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1纸质1.营业执照各证明文件应在河南省民权县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经营范围含有所申请类别的食品生产经营项目;2.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纸质身份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
4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原件1纸质1.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应与生产场所实际布局相一致;2.操作流程图符合食品安全对生产过程控制的要求。3.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
设施清单原件1纸质1.主要设备设施应与生产场所实际相一致;2.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6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件1纸质1.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2.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应符合经营实际,不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相抵触;3.签字并加盖公章。
7《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纸质1.授权事项及形式要符合法定形式及内容要求;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在网报预审通过后,到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申办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许可服务及电子监察平台(http://as.hda.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二)审查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核查),履行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拟同意准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决定
审批专员审批通过的,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民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民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民权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70-6023100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370—310556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0-3056305
电子邮箱:mqsyjj 163.com
信箱: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76800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民权县中山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民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电话查询
0370-6023100
3.网上查询
http://www.hda.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hnmqfda.com/)
2.电话查询
0370-6023100
3.网上查询http://www.hda.gov.cn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许可类别: | □食品 □食品添加剂 |
申请事项: | □首次申请 □许可变更 □许可延续 |
申请人名称: | (签字或盖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声 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住 所 | |||
生产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变更事项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备 注 |
二、产品信息表
序号 |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 类别编号 | 类别名称 | 品种明细 | 备注 |
注:1. 填写时请参照《食品、食品添加剂分类目录》。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场所 |
检验仪器 | ||||
序号 | 检验仪器名称 | 精度等级 | 数量 | 使用场所 |
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文化程度与专业 | 人员类别 | 专职/兼职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说明:1. 人员可以在内部兼任职务。
2. 同一人员可以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请据实填写。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文件编号 |
注:只需要填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无需提交制度文本。
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示范文本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许可类别: | þ食品 □食品添加剂 |
申请事项: | þ首次申请 □许可变更 □许可延续 |
申请人名称: | (签字或盖章) |
申请日期: | XXXX 年 XX 月 XX 日 |
声 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 XXXXXX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XXXX | ||
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XXXXXX | ||
住 所 | XXXXXX | ||
生产地址 | XXXXXX | ||
联 系 人 | XXXX | 联系电话 | XXXXXX |
传 真 | XXXXXX | 电子邮件 | XXXXXX |
变更事项 |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 ||
备 注 |
二、产品信息表
序号 |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 类别编号 | 类别名称 | 品种明细 | 备注 |
1 | 粮食加工品 | 0101 | 小麦粉 |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 |
说明 | 此示例仅为样式参考,具体填写应以实际为准 |
注:1. 填写时请参照《食品、食品添加剂分类目录》。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示例)
设备、设施 |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使用场所 | |||
1 | 卧式螺旋混合机 | LHY-0.25 | 1 | 生产车间 | |||
2 | 热风干燥造粒机 | AS-250 | 1 | 生产车间 | |||
3 | 自动包装机 | ZDB-80 | 2 | 内包间 | |||
4 | 定量包装机 | DXD-K80C | 2 | 内包间 | |||
5 | 微电脑自动包装机 | SZB-320 | 3 | 内包间 | |||
6 | 连续封口机 | DBF-900 | 1 | 内包间 | |||
7 | 气压封口机 | SD-500 | 1 | 内包间 | |||
8 | 喷码机 | NHP600 | 1 | 外包间 | |||
9 | 粉碎机 | 320型 | 1 | 粉碎间 | |||
10 | 电子台秤 | TCS×150型 | 1 | 配料间 | |||
. | …… | ||||||
说明 | 此示例仅为样式参考,具体填写应以实际为准 | ||||||
检验仪器 | |||||||
序号 | 检验仪器名称 | 精准等级 | 数 量 | 使用场所 | |||
1 | 超净工作台 | 百级 | 1 | 微生物室 | |||
2 |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 | 2.5级 | 1 | 灭菌间 | |||
3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0.1℃ | 1 | 培养间 | |||
4 | 生物显微镜 | 1600倍 | 1 | 微生物室 | |||
5 | 真空干燥箱 | ±1℃ | 1 | 热工间 | |||
6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1℃ | 1 | 热工间 | |||
7 | 电子分析天平 | 0.0001g | 1 | 天平室 | |||
8 | 电子天平 | 0.01g | 1 | 理化室 | |||
… | …… | ||||||
说明 | 此示例仅为样式参考,具体填写应以实际为准 |
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文化程度与专业 | 人员类别 | 专职/兼职情况 |
1 | XX | XXXXXX | 总经理 | 本科、经济管理 | □专业技术人员 þ管理人员 | þ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2 | XX | XXXXXX | 生产科长 | 本科、食品营养与检测 | þ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þ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3 | XX | XXXXXX | 化验员 | 大专、应用化学 | þ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þ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 … | …. | … |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 |||||
说明:1. 人员可以在内部兼任职务。
2. 同一人员可以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请据实填写。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示例)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文本编号 |
1 |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 HNXG01 P2 |
2 |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 HNXG02 P6 |
3 |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 HNXG03 P10 |
4 |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 HNXG04 P13 |
5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HNXG05 P16 |
6 |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 HNXG06 P18 |
7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 HNXG04 P21 |
8 | …… | |
其他制度 | ||
说明 | 此示例仅为样式参考,具体填写应以实际为准 |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1.委托书中未按要求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企业所提交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识其内容;
3.上报材料顺序混乱,未按材料目录准备材料;
4.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版资料不一致;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承诺5个工作日办完。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问:证件可以邮寄吗?
答:可以,如需要邮寄送达,请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送达栏目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或提前与送达窗口沟通并留下准确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问:是否可以到现场咨询上报?
答:可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有自助区可以上报电子版材料,现场有志愿服务人员和大厅窗口受理人员可以现场指导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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