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办理情况 |
民权县商务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张昌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花园乡赵洪坡文化旅游村建设加油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商丘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要求,花园乡赵洪坡村位于 S211 省道,加油站建设的土地性质须为“商业出让土地”,请花园乡协调投资主体及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落实商业出让土地后,在职责范围内我局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加油站审批的相关事宜。关于建设“充电”等方面的设施,不属我局业务范围,请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2023年9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权县商务局 13781521006
联系人:朱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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