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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落实

民权县商务局经济运行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配合,加强督导。联合统计部门制定了督导检查方案。7月份8月份,对各乡镇及县城区域入库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用关政策,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数据上报的积极性。

2.加强领导,严格监管。商务局成立二个督导组,由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对16家入库加油站企业全面排查开展督导,并签订了承诺书,确保了企业经营数据如实上报。

3.落实政策,奖励入库企业。根据《商丘市商务局 商丘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有关企业入库纳统入库和上报工作的提醒函》(商商务函[2023]94号)精神,制定了企业入库纳统入库和上报工作奖励办法,并正在落实,有效鼓励了入库企业上报数据的积极性。

二、工作完成情况

7月份,我县完成限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726万元,同比增长2.1%,本月增速全市第2位。

2023年1-7月份,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0311万元,同比增长3.4 %,增速全市第4位。

截止7月份,全县贸易业限上企业在库122家。其中批发零售业98家,产业活动单位(限上批发零售大个体)68家;住宿餐饮业23家,产业活动单位(限上住宿餐饮大个体)24家。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结合税务部门筛选纳税大户纳入统计库,培育一批企业纳入统计库。 

2.抓住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契机,狠抓项目建设,扶持一批商业网点和商贸中心纳入统计库。

3.深挖酒店、大型商超、加油站、汽车销售、粮食购销、家电销售、医药医疗器械等行业有潜力企业纳入统计库。

4.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常态化监管措施,继续加强入库企业上报数据监管,确保我县社消零统计不虚假、不漏报。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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