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民权县商务局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权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按100%的比例抽取。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事取得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行政检查,按6%的比例抽查。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事商贸领域的市场主体,按100%的比例抽查。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民权县商务局:二手车交易违规。预付卡企业是否登记购卡人信息,是否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章。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进销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民权县县市场监管局:合同违法违规行为;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明码标价;《营业执照》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
民权县应急管理局:双预防体系是否规范建设;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规范建设;对安全人员上岗资格证件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企业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企业抽查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企业抽查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抽查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电子邮箱:mqajj@163.com
联系电话:0370-8562299
附件:民权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记录表
民权县商务局 民权县市场监管局 民权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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