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民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
为加强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民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检查组,对我县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在全面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对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确保不遗漏每个细节。对于不具备办学条件、未取得许可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场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未取得办学许可之前不得开展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活动。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提高了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水平,促进了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民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排查治理行动,整治工作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继续非法办学的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不予审批办学许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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