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民权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村卫生室是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豫卫基层〔2022〕7号)精神,村卫生室是承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卫生机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固牢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阵地。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关于印发商丘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3〕13号)精神,县级政府出台公有产权村卫生建设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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