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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13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民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现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3月7日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委员会关于“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巩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和“六查一打”工作成果,落实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风险,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场所。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行业共用一栋建筑开展康复、托育、医疗美容等业务或者租用其他行业部分房屋建筑用作住宿、开展培训和其他医疗业务的场所。

(三)“小场所”。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小商店、小食堂、小仓储、小药品加工等场所和独立分布的小美容、小托育、小诊所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

严格“十查”内容,落实“四治、三清、两管、一核”措施。

(一)“十查”,即从严检查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1.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主要检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查电气焊作业。主要检查:电气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物、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等措施。

3.查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检查:场所内违规存放、使用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餐饮场所违规存放卡式炉、丁烷罐,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存放空气清新剂等压力储罐。

4.查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5.查用电安全。主要检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线路违规敷设在可燃物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缆井、电缆桥架等防火封堵不到位。

6.查疏散逃生演练。主要检查:灭火疏散预案不符合单位实际,预案明确的岗位人员不了解自身职责,未定期开展演练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不会组织疏散逃生。

7.查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保温材料。主要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隔断、搭建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冷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8.查生产储存住宿“多合一”。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现象。

9.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主要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室内充电、室外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影响安全疏散。

10.查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场所内违规明火烧纸焚香;违规在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四治”,即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高层建筑和施工场所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安全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否主动同燃气部门对接,采取“领导+专家”模式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包括对食堂、锅炉房、出租出借场所、员工宿舍等燃气使用场所的全覆盖隐患排查,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和责任人工作清单;是否使用超期、报废、安全配件不全的不合格气瓶;是否擅自将气瓶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是否存在未规范安装自闭阀(切断阀)、燃气自动报警装置,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室内管道包裹、老化、锈蚀、泄露,未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操作规程等情形;燃气灶具、管道、配件等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

2.高层建筑和施工场所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和高层住宅建筑(多于10层)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混合体及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特别是建筑年代较长、且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公共建筑,聚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防雷电装置、施工作业等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屋顶违规搭建和设置广告牌,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排查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场所:施工单位手续是否齐全,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各方签订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存在非法分包、转包等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研判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是否设有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有规范、整齐、统一、完善的标牌和警示标志;各类建筑施工场所是否由有相关资质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是否有与本单位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等。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是否明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各涉及科室或部门是否有危险化品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上岗;是否制定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和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是否建立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与台账,登记是否规范并及时更新;购置危险化学品时是否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是否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是否配备必要安全设施、装置等,是否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安全整治。点排查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组织安全工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是否将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作为安全隐患重点关注场所。

(三)“三清”,即清通道、清门窗、清环境

1.清通道。重点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堆放的各类品,以及设置的障碍物。

2.清门窗。重点清理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3月底前,违规设置在三层以下的铁栅栏、防盗网要全面清理。

3.清环境。重点清理场所内违规存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杂物,以及私拉乱接的电线、插线板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四)“两管”即从严管控火源、电气焊动火作业

1.管火源。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人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物品进入宿舍;餐饮场所加强后厨区域管理,从严落实“离人关火、离人关气”要求。

2.管电气焊动火作业。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规章制度,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一核”,即核对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

核对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是否明确;门禁是否按照权限管理;病原微生物目录是否建立;实验活动与实验室等级是否匹配;二级实验室是否备案;应急生物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健全、是否有演练和培训记录;高等级实验室进出是否有审批和审核登记;人员资格是否具备开展相应的实验工作;实验室废渣、废液、废气是否按要求处置;实验室危化品储存、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聚焦“十查、四治、三清、两管一核”内容和三类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突出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被查。对所属行业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规范日常管理。自查或检查时,要邀请消防、住建等领域专家,强化和完善“领导+专班+专家”排查机制,建立专家排查整治单位包保责任制。要坚持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和现场验收的“五现场”要求,严格落实排查责任(交办单见附件)。

(二)集中开展大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媒体平台联合惩戒,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紧盯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关键少数”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安全管理能力。要针对十类消防安全致灾风险,制作宣传图画和视频,加强火灾警示教育,常态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群众,清理屋顶、阳台、楼道等场所可燃物,维修封堵破损外墙保温材料,严防“飞火致灾”。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各单位对排查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做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查封一批、关停一批,杜绝“宽松软虚”等问题。对构成重大隐患,且整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人员密集场所,要提级管理、挂牌督办,并视情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对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要聚焦三类重点场所,突出医护人员和护工、保安、物业人员、网格员、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和宿舍管理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专项行动期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演练。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同消防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扑灭火灾,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压紧压实值班人员责任,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专项行动期间,认真研判卫生健康领域安全风险,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决、不按时整改或者问题突出的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卫生健康委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每季度第一个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第三个月组织一次“回头看”。每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班子成员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分包督导,坚持“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加大通报、督办交办提醒提示、警示约谈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严防无序混乱、率过高、形式主义,避免影响基层正常生产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县委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调度指挥。卫生健康委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落实日报告、周研判、季督导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各单位的督查检查、约谈通报、问责移交,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政令畅通。要细化工作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排查检查、实地督导等工作措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三)加强工作统筹。卫生健康委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的重点,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各单位将专项行动与重点任务、行业发展政策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

(四)严肃问责问效。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 加大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采取“一案双查”、集中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严格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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