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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民权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材料: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批表》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拟聘用村卫生室(所、站)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受理地点:市民之家综合窗口。

服务热线:0370-60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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