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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5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民权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医师执业注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材料: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需贴照片)一式两份;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包括申请审核表两张);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4.聘用机构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材料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对许可的制发送达《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的执业注册信息,对不予许可的制发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按时办结;法定告知。5.事后监管责任: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或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予以吊销执业资格的,收回并销毁当事人《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

受理地点:市民之家综合窗口。

服务热线:0370-60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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