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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项目库建设

关于对民权县2024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2024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继续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使用衔接资金,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引导衔接资金的精准实施,确保衔接资金精准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完善财政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衔接资金整体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规划、部门乡镇具体实施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好、使用好各级衔接资金。

(四)坚持产业优先、龙头带动的原则。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整体目标,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三、 实施目标

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建立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确保各级衔接资金项目目标与防返贫及乡村振兴任务挂钩,兼顾补齐原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按照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1576.58万元,全力保障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

四、资金安排使用

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81个,资金21523.7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9个,资金9397.2万元;就业创业项目类3个,资金1031.38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48个,资金10795.2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

(一)产业发展类。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29个,投入资金9397.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344.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653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00万元。

1.种植业项目(10个)

1)建设任务:对种植经济作物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资金奖补;对20座蔬菜大棚升级改造,铺设棉被;新建长260米、宽16米育苗大棚1座;长190米宽15米育苗大棚1座;宽105米长15米育苗大棚2座,2座25米(跨)*135m(长)自动化冬暖日光育苗温室大棚,4座18米(跨)*135m(长)温室大棚;12*100米蔬菜温室大棚24座,生产厂房4000㎡,冷库4000㎡,棚内渠道2847M,路涵两座;288㎡示范棚5座、480㎡无立柱高棚1座、560㎡无立柱高棚1座、740㎡无立柱高棚2座;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2.5万亩;铺设pe管道9km,配套安装pe控制阀和截止阀3000余处;购买小型高压灭菌锅、60m³高压灭菌箱菌、水塔7台,水泵7台,低压控制柜7台,苗床、自动点籽机、铲车、烘干机等相关配套设施;预埋管道土方作业1100m³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8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18万元,省级资金456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同时鼓励农户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产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作物增产、稳产等。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养殖业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对发展畜牧养殖产业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进行资金补贴;新建标准化羊舍四座;购买自动式青饲料收货打捆机、悬挂式包膜机、电动撒料机等配套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7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推广灰山羊提纯繁育技术;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6)责任单位:县畜牧发展中心。

3.加工业项目(13个)

1)建设任务:新建钢架结构厂房20200㎡、油坊、豆腐坊等加工作坊650㎡一座410㎡厂房、冷库600㎡、秸秆发酵池一座;购买烘干设备30台、食用菌及蔬菜烘干机组10组、鞋业加工生产线一条、一组6台石墨及相关加工设备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43万元、省级资金105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建成固定资产量化到各有关村,形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归所在村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公共服务支出;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群众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6)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2024年民权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为脱贫户和监测户按照3.85%的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小额贷款,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

5)联农带农机制:按照基准利率贴息。

6)责任单位: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5.其他产业项目(3个)

1)建设任务: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给予补贴;对接受培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给予补贴;对秣坡村民宿进行改建,改建A户型20座、B户型3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万元,省级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400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给予接受培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次性补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给予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每学年补贴。

5)联农带农机制:提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技能,增加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身发展能力;安置农民群众务工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双塔镇人民政府。

(二)就业创业类。就业创业类项目计划安排3个,投入资金1031.38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192.4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33.58万元,县级衔接资金505.38万元。

1.2024年民权县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发放交通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26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192.4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33.58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完工时间2024年9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省外及县内务工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奖补资金,鼓励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

5)联农带农机制:鼓励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

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公益性岗位(2个)

1)建设任务:为577名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发放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工资;为519个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放农田水利管护公益性岗位工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5.3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505.38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为相关乡镇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增加家庭收入。

5)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

6)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三)乡村建设行动类。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计划安排48个,投入资金10795.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685.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754.5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560.2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794.62万元。

1.村基础设施类项目(46个)

1)建设任务:新建15公分厚C30金刚砂耐磨混凝土路面11982㎡、10公分厚C30金刚砂耐磨混凝土路面1915㎡等、18cm厚c30混凝土道路436236㎡、18cm厚商砼水泥道路4800㎡;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3500㎡、沥青道路6100㎡;铺设花岗岩道牙石长度1014m、铺设d5000,HDPE双壁波纹管道314米、直径500mm排水管道150m;新建砖混结构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2066m²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75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26万元;省级资金925.38万元;市级资金1016.2万元;县级资金4187.62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4年6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有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难、老弱病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安全住房等问题。

5)联农带农机制:为老弱病残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临时性安全住房,改善项目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村公共服务类(2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390个非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放补助资金,保持全县19个乡镇390个非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洁有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8万元,省级资金829.2万元,市级资金544万元,县级资金607万元。

3)预计实施期限:该项目无需招标,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完工时间2024年11月,完成验收时间2024年12月。

4)绩效目标:增设公益性岗位,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5)联农带农机制:增设公益性岗位,组织非脱贫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增加家庭收入。

6)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安排1个,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县级衔接资金300万元。

1.民权县2024年项目设计、监理、管理费项目

1)建设任务:保障2024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项目顺利实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1日完工,2024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2024年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5)责任单位:各县直及乡镇有关单位。

五、部门分工

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县级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分工,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实施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项目,全权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施工、检查及验收。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备案工作,精准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确保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资金占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向当地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达到规定标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种植奖补项目实施及资产收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工作。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通村道路养护公益性岗位项目管理工作。

5.县委组织部:负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初审和前期工作,驻村第一书记项目监督实施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足额安排县本级专项资金,对衔接资金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度等。

7.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库建设,结合财政局制定当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精准实施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及“雨露计划”等本部门项目。

8.县民宗局:精准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确保民族乡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9.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精准实施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国有林场健康发展。

10.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信贷贴息实施工作。

1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占地手续的预审、批复等工作。

12.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专项审计,项目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13.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制定方案、申报、前期及建设工作,以及本辖区内原扶贫资产以及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项目新形成的资产登记、管理、管护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坚决确保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白,入账有凭证,支出有依据。

(二)确保操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相关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将项目实施各环节衔接资料做好留存;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及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工程规模。

(三)确保项目质量达标。相关项目单位要切实负责,要明确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受益到户到人及补贴类项目,要确保做到扶持对象精准、资金用途明确、档案资料真实规范、联农带农成效显著。

(四)确保资产管护到位。对所有在建项目及早介入、建成项目及时移交,按照“谁审批、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收益、谁管护、谁经营、谁维护”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加强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资金走向实施所有权登记确权,确保一次登记到位、一次确权到位,实现建成即登记、登记即移交、移交即监管,实现建管并重、建用并重,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民权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j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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