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民权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应急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应急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部分内容
一、主动公开:
(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责清单以及联系方式;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五)预算、决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信息;
(六)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七)救灾领域灾后救助核定信息、审定信息、救助结果;
(八)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以及救济途径;
(九)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单位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三、不予公开事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审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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