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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2023年民权县住建局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我县供供热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供水、供热、燃气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城市供供热燃气应急工作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切实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积极开展县城辖区内突发事故预防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供水、供热、燃气安全生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范围内供水、供热、燃气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

五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全县供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事故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  长:蔡  勇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王诗亮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光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吕文波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沙  鹏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朱冠奎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胜利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彭  彬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王西华       县住建局财务股股长

朱红娟       县住建局工会主席

张启鹏       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任红旗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股长

       邹  峰       县住建局执法大队队长

       江永涛      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李启强       县住建局安全股股长

       周恩涛      县住建局法规股股长

       陈鹏亚      县住建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锦传奇       龙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舒玉琪       县水务公司经理

       刘汉章   中原环保(民权)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郝宏刚   河南绿源燃气有限公司民权分公司总经理

       慕宇翔    民权县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2)主要工作职责

 1、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立即向县两办值班室及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随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对现场发生的变化和突发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3、督促、协调、调集紧急抢险的人员、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等事项,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应现场指挥人员疏散。

4、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5、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适时公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应急处置演练。

7、统一把握事故、事件的宣传报告口径做好外来救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六、应急处置队伍

(一)技术支持组:主要负责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二)消防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受害人财产;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三)抢险抢修组:主要负责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重避免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四)医疗救治组:主要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五)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和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七、 预防、监测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研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的检查、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作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本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预警预防行动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采取行动,预防事故发生。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安委会。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警监测及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新闻中心、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事故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县应急。根据县应急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到现场。

  (2)立即组织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救护、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3)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救灾、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险,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 、信息共享和处理

(1)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县应急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县应急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政府。发生安全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有关部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信畅通。

3 、指挥和协调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应急报告,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第一时间召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迅速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建设安全指挥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事故抢险、抢修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

(6)在应急处置中,抢险救援需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的,由县应急指挥部集中统筹、及时调配。

4 紧急处置

(1)水、供热、燃气运营企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要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负责指导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6 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政府与企业、社区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

(3)负责秩序维护和治安管理。

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报告县应急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调查与评估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派出调查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影响、责任、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总结和评估,于调查工作结束后 1日内,向县应急提交书面调查和评估报告。必要时,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直接参与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由县政府调查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9、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县应急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况下,由市、县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灾害发生地或全县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援助,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三)保险

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参加保险的,保险机构组织在第一时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

(四)调查总结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配合)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2、事故调查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分析事故企业安全事故原因,从企业的设备安装、仪表检测、管道铺设、日常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月内,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发生事故企业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县应急同各级政府、各相关应急响应部门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期间,应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1、市政基础设施抢险力量:发生事故的企业,由企业自行组织人员,担负事发现场的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医疗、设计、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的储备和调配方案,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施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四)经费保障

水、供热、燃气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县政府协调解决。

(五)技术保障

县住建局成立水、供热、燃气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六)培训与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应急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七)责任与奖惩

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供热、燃气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于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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