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地批准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 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3〕10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民权县征收南华街道等2个街道(镇)耿集村唐庄 村民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4101 公顷、林地 1.63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5公顷,共计4.1264公顷(其中耕地2.4101公顷),作为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二、 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 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 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 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三 、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 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四、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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