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地批准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商政土〔2023〕19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权县转用并征收绿洲街道等2个街道和美社区大 刘村民组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7681公顷、园地 0.8430公顷、林地9.8771公顷、其他农用地0.7393公顷,征收 绿洲街道等2个街道小铺村小铺村民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7666公顷,共计14.9941 公顷(其中耕地2.7681公顷),作为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民权县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充2.7681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 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 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 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民权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明细表
2024年4月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