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收土地预公告 |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民权县2023 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
用地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民权县南华街道伏庄村伏庄村民组。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并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安排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本预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权县人民政府委托民权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房保障中心、 园艺站、人社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征收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对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 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 其他事项
征地范围已经无人机航拍取证,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并依法
依规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2 0 2 3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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