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收土地预公告 |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国能民权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宗地一:位于北关镇任庄村七组范围内;宗地二:位于北关镇官庄村四组范围内;宗地三:位于官庄村三组范围内;宗地四:位于北关镇后尧村程庄一组范围内;宗地五:位于北关镇李馆东村李馆东村民组范围内;宗地六:位于王桥镇赵小楼村二组范围内;宗地七:位于庄子镇张楼村三组范围内;宗地八:位于庄子镇吕庄六组范围内;宗地九:位于庄子镇老庄村五组范围内;宗地十:位于庄子镇王西村四组范围内;宗地十一:位于庄子镇史安村五组范围内;宗地十二:位于庄子镇史安村二组范围内;宗地十三:位于庄子镇吕庄六组范围内;宗地十四:位于庄子镇王东村四组范围内;宗地十五:位于庄子镇流通村一组范围内;宗地十六:位于庄子镇魏楼村一组范围内;宗地十七:位于庄子镇史安村傅楼组范围内;宗地十八:位于庄子镇魏楼村二组范围内;宗地十九:位于庄子镇史楼村张新庄八组范围内;宗地二十:位于庄子镇史楼村十组范围内;宗地二十一:位于庄子镇魏楼村二组范围内。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国能民权10万千瓦风电项目,属于能源类建设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的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民权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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