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地法定公告 |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 2023 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 法》 第 4 7 条规定,现将民权县 2023年度第四 批城市建设
用地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的范围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 民权县绿洲街道和美社区大刘村民组,小铺村小铺村民组; 南华 街道潘庄村马庄村民组 ,潘庄村潘庄村民组,刘店村袁老家村民组 、 刘店村民组 ,楚洼 村楚洼
村民组。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5 条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 ,并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民权县 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 安排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本预公告发布10 个工作日后, 民权县人民政府委托民权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房保障中心 、 园艺站、人社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征收土地所在街道及社区 (村) , 对拟征收 土地的权属 、地类、面积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 、种类、数量等 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 出具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 其他事项
征地范围已经无人机航拍取证 ,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 单位和个人 不 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并依法
依规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2023 年 5 月 4 曰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