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三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民权县人民政府:
《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三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民政文〔2023〕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民权县白云寺镇等3个镇(乡、街道)小浑子村等5个村小浑子村民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2282公顷、园地0.8094公顷、林地1.19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542公顷,商丘市民权农场第六分场国有耕地4.7475公顷、其他农用地0.4675公顷,共计8.5976公顷(耕地5.97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民权县2023年度第三批乡镇农用地转用。
二、同意民权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