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关于开展“班级十佳”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关于开展“班级十佳”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学生自觉培养努力学习,作业认真规范、遵守纪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感恩父母、敢于担当、班级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同学间团结友爱等良好行为习惯,以加快我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增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未成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心系成长,为学生凝聚追梦力量,引导广大学生崇德尚善,见贤思齐,树立和弘扬优秀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经校领导提议校委会通过,在全校开展第五届“班级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先进事迹突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守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记入学籍处分)的,全校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十佳学生评选类型
1.公益活动最积极的同学
2.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同学
3.赶超劲头最突出的同学
4.遵守纪律最自觉的同学
5.敢于担当最坚决的同学
6.勤学好问最主动的同学
7.尊师爱家最真诚的同学
8.阅读锻炼最积极的同学
9.作业书写最认真的同学
10.同学相处最友爱的同学
三、推荐办法
1.各班级根据推荐条件和要求,民主推荐候选人,符合推荐条件的每班每项可推荐1名,不够条件的不予推荐。各推荐候选人需提供300字左右参选材料及其他评选辅助材料。要求表述生动具体,条理分明,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在规定时间内报政教处。
四、组织评审
政教处及各年级联合组成评委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议,推选出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班级十佳”学生,推选出的“班级十佳”学生全部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评议监督,公示期满后,最终评定当选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班级十佳”学生名单。
五、命名表彰
政教处在评选活动完成后报校委会审定,对入选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班级十佳”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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