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教育教学责任制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每学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成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 全体教职工共性部分
政治思想考评(10分)
要求全体教职工爱党爱国、爱生爱校,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全面执行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规法令和学校各项纪律,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全年符合以上要求计10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规定减分。
1.政治、业务笔记缺一次减0.2分,并根据交送时间和记录质量酌情减分,缺一项减2分。
2.因出现违纪行为被公安部门传讯或受党政纪处分一人次扣3—5分,刑事拘留该项不得分。
3.以收费为目的乱补课,不经学校允许外出代课,将本校或本班学生介绍到校外进行收费补课(经有关部门查实),向学生私自罚款、收费、工作时间做生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扑克、玩麻将、下棋等,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减2—4分。
4.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发现一次减1—3分。
5.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任课教师上课时间若学生出现严重伤亡事故或严重违纪事件,而教师没有做出合理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减1—5分。
7.班内出现严重伤亡事故或违纪事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主任1—3分。
8.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服从领导分配,公开打骂、诬陷领导或同志,造谣、传谣、散布消极言论影响恶劣,参与集体闹事、罢课等,发现一次减2—5分。
9.向家长索要财物,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诱导学生向老师赠送礼品者减1—3分。
10.自行安排、调整学生或拒不接收学校安排的学生,本人介绍的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上述行为之一者一人次扣0.5—1分。
说明:政治思想考评10分扣完为止。本学年政治思想表现分按学习强国得分多少来定。
考勤(担课教师15分、未担课教师40分,上、下学期各占一半)
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工作制度,出满勤者计满分,有下列情况者按规定减分。
1.事假(婚、丧等规定假除外)一学期累计不超过5天,不扣分;每超1天减0.2分。请事假,自行调课。如果空堂,按旷工处理。病假(有完善的请假手续)累计从15天起超一天减0.2分;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不上班者,定性为不称职。
2.各种会议、活动无故缺席一次减0.5分,请假、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视为缺席一次减0.5分。
3.上班迟到或早退月累计4次扣0.2分;旷工一晌减1分,一学期累计旷工10天,定性为不称职。旷工以签到为准,签到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
4.迟到、提前下课、上课中间离开教室,上课让学生私自外出或离开规定场所,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减0.5分。
说明:本项分扣完为止。
第三章 教学人员个性部分
教学能力(28分)
一、学历(1分)
学历达标(大专)记1分,不达标记0.5分。
二、教育教学评价(2分)
⑴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或征求学生意见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⑵计分办法:详见A《教育教学活动学生评价细则》;B《教育教学活动学生评价表》;C《教育教学评价分数统计表》。
三、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及记录(4分)
学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采用多次平均方式,评出教案A、B、C三等,分别记2、1.5、1分;评出作业布置批改及记录A、B、C三等,分别记2、1.5、1分。(无作业的学科,教案分的2倍为该项得分。)
四、业务活动及集体备课(2分)
学校规定每周周一下午第三节为业务活动及集体备课时间,第四节为班会。满勤为2分,缺一次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五、公开课及听课记录(3分。各占1.5分)
1.教师须根据学校的要求上好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然后根据评价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记1.5、1、0.5分。
2.每学期教师听课节数在20节以上,教研组长及学校相关领导在25节以上,且记录完备并有切合实际的评价意见记1.5分,每少一节扣0.2分,1.5分扣完为止。
六、考试及成绩分析(4分)
1.考试(3分)
教师应认真对待每次考试及评卷,如果在考试及评卷中,不听从安排,或迟到、早退、监考不负责(被学生举报或巡视领导发现)、收发试卷出现错误、评卷及登分出现问题、不按时交成绩单等,每一次扣0.2分,3分扣完为止。
2.成绩分析(1分)
考试过后教师应根据学生答题情况写出考后分析,分析较好且按时交分析材料者计1分,迟交和不交者分别扣0.5、1分。
七、完成任务情况(12分)
1.计划、总结、记录、教具、资料及其它应收发归还物品,按规定办理的计2分,迟办一项次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2.满工作量(10分)
具体核算公式为: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10
教学成绩(平均47分)
以期中、期末成绩为依据,期中成绩占20分,期末成绩占27分。按一定的人数比例计算教学成绩分,(两期平均),计算公式为:
教学成绩分=(所教班级的单科平均分÷年级的单科平均分)×20分或27分,然后,按2:5:3的比例,分47分、45分、43分三档。
说明:
1.九年级下期以期中成绩和二模成绩为依据进行计算(参照上级要求)。
2.体、音、美等学科。
教学成绩分等于问卷调查分和学校领导听课评课分之和。问卷调查分=(本人所教班级的问卷调查分的平均分 ÷体音美信等所有学科的问卷调查分的平均分)×20分;听课评课分=(学校领导对本人所教班级的听课评课分的平均分÷学校领导对体音美信等所有学科的听课评课分的平均分)×20分。然后,按2:5:3的比例,分47分、45分、43分三档。
第四章 行政服务人员个性部分
一、未担课的领导及处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成绩,由考核领导组和班主任评议,根据实际情况取值。
二、上述人员不按要求开展工作,违章作业,丢失、损坏财物,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统考竞赛出现泄密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减3—10分,造成恶劣影响且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经考核领导组讨论,定性为不称职。
说明: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组,负责本细则的实施。考核领导组由校长、副校级、部分中层领导、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采用方式:一是各个处室的常规检查;二是考核领导组成员的每周突击检查;三是学生的班务日志和问卷调查。
3.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晋职及推选各级模范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得分,分数列前者优选。晋升中高,必须连续在我校考评五年,五年内各年考评积分所占比例从前至今分别为10%、15%、20%、25%、30%;晋升中级,必须连续在我校考评四年,四年内各年考评积分所占比例从前至今分别为10%、20%、30%、40%。
4.考核按全年计算,中间调入的老师不参与当年考核。
5.跨课头、跨年级的,根据担课实际情况,有考核领导组适量加工作量。
6.本细则解释权归考核领导组。
总之,考核的原则是四“重”、三个“不一样”,即重师德、重工作量、重工作成绩、重一线,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孬干好不一样。
处室工作人员积分核算方式
处室工作人员:
教育教学能力(20分):公式:20÷100×班主任评分
处室工作人员教学成绩(47分)公式:47÷100乘以班主任评分
处室工作人员:
标准工作量:11;实际工作量:校级:13,主任:11,副主任:10,工作人员:9.
工作量公式:(年分配工作量÷年标准工作量乘以四分之三+年完成工作量÷年分配工作量乘以四分之一)乘以10.
校长:[520÷440×0.75+(520-请假节数)÷520×0.25]×10 (请假节数:13÷5×请假天数)
主任:[440÷440×0.75+(440-请假节数)÷440×0.25]×10 (请假节数:11÷5×请假天数)
副主任:[400÷440×0.75+(400-请假节数)÷400×0.25]×10 (请假节数:10÷5×请假天数)
职员:[360÷440×0.75+(360-请假节数)÷360×0.25]×10 (请假节数:9÷5×请假天数)
平衡分(处室人员如何纳入全体教职工):处室人员(或体音美)的最高考核分等同任课教师第三名。计算公式:任课老师第三名考核分÷处室人员最高考核分×处室人员考核分。
例如:任课老师第三名103分,处室人员最高分99,某处室人员80分,最后得分为:
103÷99×80=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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