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关于评选2023年县级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挖掘选树优秀教师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县教体局通知精神,依据《民权县实验小学评优选模实施方案》,决定评选县、校级优秀教师、县、校级模范班主任、县、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成绩奖),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表扬项目
1.县级优秀教师
2.县级模范班主任
二、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编在岗教师、班主任、教育管理人员等。重点推荐评选近1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模范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推荐评选优秀教师称号的必须是教学一线代课教师。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成长,努力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3.努力学习教育教学新理念,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教育教学中勇于改革,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在教学实践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实施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6.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输送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7.其他方面成绩突出。
(二)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 3 年或累计 5 年以上的现任在编在岗班主任,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性。
2.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班主任工作,作风民主,讲究方法,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师生关系和谐,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困生转化效果明显,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所带班级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任课教师共同做好班级工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在家长、学生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4.重视家校共育工作,注重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家访,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有乱收费行为的;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本人或所任班级学生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在学生管理中发生责任事故的;从事有偿家教的;向家长索要财物、接受家长宴请、托家长办私事的;行为失范,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对违反师德,损害教师形象恶劣者、12345投诉查实属实者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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