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民权县实验中学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表彰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1.市、县优秀教师推送范围是学校专任教师(学校校长、副校长无论是否担课均无资格)。推送对象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和有效继续教育证书。
2.市、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送范围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正副职领导推送,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均指人社、教育部门联合下文),不再参加当年相应推送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教学业务
1.教学常规工作完成好。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3.能积极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升旗等集体活动。
4.能严格执行上、下课时间,不旷课。
5.能积极完成各种计划和总结。
6.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学生评价高。
7.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8.积极投身工作,在学校本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相关部门积极肯定。
(三)教学效果
1.任教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平均分好。
2.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竞赛成绩好。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
(四)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1.不服从我校教学任务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行为。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三、推送程序和要求
1.推送市、县优秀个人,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强化正确激励导向,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工作的倾向。
2.推送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送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送对象必须在其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送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3.为保证市、县教育系统优秀个人人选质量,学校校委会将对呈报候选人员资格及有关材料认真评选,确保推选的人选质量。
四、具体流程:
1.初评
各年级段根据评优指标和工作实绩,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学校评审组。
2.审查
学校组织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拟表彰人选。
3.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民权县人民政府官网企事业政务公开及我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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