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民权县实验中学会议室管理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召开各种会议的重要场所,是展现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规范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协调安排。为避免造成场地冲突,使用部门或个人至少提前两小时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视情况给予安排。
二、凡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同时使用会议室时,办公室视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先联系者优先安排使用,当部门与个人冲突时,部门优先。如遇特殊情况,各部门或个人必须服从学校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调整会场或时间。
三、会前准备由使用处室或个人准备,如发放材料、饮水、幻灯片等。
四、使用会议室期间,要注意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请勿在桌面上留下任何痕迹。参会人员不得携带危险性、污染性物品进入会议室,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备、用品,因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部门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或个人要及时清理会场卫生,地面干净,桌兜无杂物纸屑,如有移动桌凳请自行恢复原样,关好音响、空调、门窗等,并通知办公室有关人员验收。
七、对于不按本制度要求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办公室有权提出警告。警告两次后,一月内禁止使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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