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民权县实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宿管处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由寝室长统一上交宿管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寝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大声喧哗、高声谈笑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熄灯前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制度。不得到其他宿舍串门、留宿。
4.学生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值班人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并在宿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寝室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二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寝室内、走廊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张贴各种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打球、说脏话、打闹、下棋、打牌、看小说、玩手机等。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使用蚊香,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值班人员或不服从寝室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
11.其它违纪行为。
以上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节除通报批评处分外,学校同时做出相应处理。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寝室长签字确认,本寝室保管使用,学期结束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寝室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或由本寝室赔偿。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 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 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 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 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楼层各评出3个文明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颁发流动红旗,奖励将以所在班级积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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