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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民权县实验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处室(部位)食堂、宿舍等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组织实施);

(十)学校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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