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民权县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有的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或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条件下进行;有的要使用煤气、氧气等压缩气体,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因此,必须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1.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2.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许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问题的必须向教师报告。
3.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专用教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实验室(专用教室)要有电源箱,内置自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7.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对号入座,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8.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电源、锁闭门窗,并安全检查最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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