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民权县职教中心关于评审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主任: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学生(中职21级和22级);
2、成绩表现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特出的,排名可以达到前30%;
3、表现特别突出要求:
(1)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4)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5)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6)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获得者;
4、在校期间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参评;
三、材料要求
1、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的期中、期末成绩单(加盖教务科公章)
2、2022年9月-2023年8月所获证明材料(奖状、证书等)的复印件
请21级、22级班主任推荐本班优秀学生参加评审,申请学生在下周一(9月25日)上午8点前将材料交到学生科孙婷婷老师处。
附件1:
国家奖学金认定量化计分表
奖项 | 分值 | ||
校内活动 | 个人项目 | 第一名 | 10分 |
第二名 | 8分 | ||
第三名 | 6分 | ||
参与奖 | 3分 | ||
集体项目 | 第一名 | 5分 | |
第二名 | 4分 | ||
第三名 | 3分 | ||
参与奖 | 1分 | ||
技能大赛 | 市级 | 一等奖 | 15分 |
二等奖 | 13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省级 | 一等奖 | 25分 | |
二等奖 | 23分 | ||
三等奖 | 20分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5分 | |
二等奖 | 33分 | ||
三等奖 | 30分 | ||
学习成绩 | 第一名 | 5分 | |
第二名 | 3分 | ||
第三名 | 2分 | ||
校外活动 | 1分 | ||
校级证书 | 5分 | ||
县级证书 | 8分 | ||
市级证书 | 10分 | ||
省级证书 | 15分 | ||
社团/学生会 | 社长/学生会主席 | 5分 | |
副社长/学生会干部 | 3分 | ||
班委 | 2分 | ||
总分: |
注:同一证书或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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