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问题点如下:
1、小区亮化问题。这个归谁负责,物业人员首次回复此事项归售楼部开发商负责,二次回复需要业主公摊亮化电费,根据业主询问售楼部相关领导反馈这个事项归物业负责,再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亮化工程作为小区楼房的一部分,视为业主共有部分,因此其管理和维护应属于物业服务人的职责范围。小区亮化工程的电费及维护费用,通常应包含在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中。这意味着,业主通过支付物业服务费,已经间接承担了亮化工程的相关费用。由此来看该事项应归物业负责。
2、北门自动门感应失灵。业主群多名业主反映东北侧感应门进不去,物业回复感应器损坏,至今完全修复完成。
3、小区入户大堂感应灯不亮。业主群多名业主反映入户大堂灯不亮,物业回复因大部分业主未入住,巡逻人员关闭了,这个不是大堂灯不亮的理由。
4、南大门宵禁,无值守人员。业主群多名业主反映晚上十点之后刷脸无法进去小区,需向物业打电话开门,进小区还有宵禁时间?
5、小区内部路灯存在损坏。多名业主在群里反映路灯损坏,至今未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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