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秩序 |
民权县中医院维护医疗秩序相关规定
一、尊重患者权益
1. 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等。
2.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医疗诊治。
3.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
二、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要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扰乱正常诊疗秩序。
2. 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
三、处理医疗纠纷
1.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2. 认真、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四、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1. 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2.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不得私自拍摄、录制或公开医务人员的隐私和商业机密信息。
3.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按时交纳医疗费用,不得恶意拖欠或拒绝交纳。若因欠费导致治疗中断或延误,医疗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追讨欠款。
4.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安全规定和要求,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医院或在医院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若发生上述行为,将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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