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被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兵单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1 18:50: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3月9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商丘市司法局对2009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县司法局因综合目标考核总分第一名,被授予200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兵单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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