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辖区内猪肉经营户和生猪屠宰户进行清查摸底,凡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及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严格实行市场巡查制度。严厉查处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等不合格猪肉行为,杜绝无检疫证明和无其它合法票证的肉类产品进入市场。三是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与猪肉经营户签订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的责任,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义务,要求入市猪肉检验检疫率100%,索票索证和建立台帐率100%。四是积极开展肉品质量监测。对不合格猪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发动群众举报监督。 (工商局)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