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务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3 10:4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通过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和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步伐,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调解纠纷总量和调解成功率实现“双提升”。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村、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打造品牌效应,引导群众主动采取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界定各有关部门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管理地位。重点推进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矛盾较为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督导检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步伐,力争全县每个村(居),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至少配备1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探索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在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调解,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机制,及时就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促进调解纠纷总量和调解成功率实现“双提升”。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