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在全县19个乡镇525个行政村,建立了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乡(镇)调解组织为主导,村级调解组织为基础,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探索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并尝试建立“阳光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矛盾纠纷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积案排查、调处工作。据统计,去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74起,成功调处3924起,调处成功率96%以上。由于成绩突出,县司法局被授予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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