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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四项举措确保《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3 08:59: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迎接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给贯彻落实《社保法》提供良好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心组织、注重宣传、主动指导、依法规范,确保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把组织领导关。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人社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股、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严把舆论引导关。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农村有线台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营造本次专项检查的社会氛围。

三是明确重点,主动指导,严把检查重点关。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及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法律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以及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劳动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是教育为主,重在规范,严把依法查处关。通过检查,多数用人单位能较好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但也有极少数企业存在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依法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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