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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积极主动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4 17: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强化服务指导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根据县政府安排,县环保局特地选派了3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棒、大局观念强、作风正派的骨干力量为产业集聚区发展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处理凡集聚区内涉及环保事项的问题。二是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入驻的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在项目申请行政许可前,积极向项目单位提供环保法律、法规等到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业主选准项目、选好项目;在项目建设阶段,抓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环保验收。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在入驻项目环保手续办理上,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的项目,需要出具环评执行标准的,当天完成。需要出具预审意见或审批意见的,时限由法定的一个月缩短到10日。凡属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主动帮助项目单位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快速办理环保手续。

    二、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

    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全县发展规划中,引导污染小,资源消耗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产业集聚区,使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理,在预支增量分配上,优先考虑落户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对产业集聚区以外的项目,少分配或不分配主要污染物预支存量,通过总量控制,为集聚区建设腾足环境空间。

    三、积极争取环保项目支持

    协同产业集聚区督促入驻企业办理“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积极帮助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申报污染物处理达标和清洁生产项目,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提供项目支持,为集聚区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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