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四措施”推进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以来,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方位协调,多措并举推进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
一是多渠道整合,确保单位准确完整。在核查前期,县经普办通过调研、收集各部门行政记录资料整合单位名录信息,对全县十大系统的各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摸底,明确各部门名录资料整理的负责人,形成了县经普办及部门单位共同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核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多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核查氛围。在县城各大商场、超市、市场、车站、村(居)委等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大力宣传核查的目的意义、范围和方式,营造良好的核查氛围。
三是多方式指导,提供核查业务支撑。县经普办全力指导各乡镇开展核查业务培训。通过举实例、讲重点、谈经验等方式帮助普查员界定单位类型、理解指标解释及掌握填报要求。定期到各镇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核查工作座谈会答疑释惑,及时协调解决各镇在核查中出现的问题,为核查提供坚强的业务支撑。
四是多环节控制,保证核查进度和质量。建立核查进度每日报送制度,各乡镇以地毯式入户核查为主,以待核查单位名录数据库为辅,从根本上保证核查单位不重不漏,不留盲点。加强对普查指标的逐级审核验收,做好核查进度和核查质量两个关键环节的落实和控制,保证核查的全面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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