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圆满完成县定“三十件实事”
该局承担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及惠民三十件实事”的任务是提高城乡低保:一是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到195元、99元,二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20元,三是把符合标准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2013年以来,该局高度重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协调各项资金,确保了实事圆满完成。目前,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由180元、87元已提高到195元、99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80元已提高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已提高到2220元。第四季度城乡低保和五保资金全部发放。已将符合条件的3780名残疾人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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