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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四项措施”加强“双节”市场价格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5 08:18: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扎实开展市场巡查。深入各大商场、超市,向广大商户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普及价格法律知识,强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价格自律意识。积极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进商店等活动,大力推行明码标价,推动价格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价格自律意识。加强对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粮油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粮油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二是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肉禽蛋奶等食品类价格动态,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旦出现市场价格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开展价格服务月专项活动。结合实际,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商品服务价格和春运票价检查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春运票价乱涨价的行为,努力维护我县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四是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投诉。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节日期间落实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针对咨询件,细致耐心地做好政策解答;针对举报件,深入实地认真调查,严肃查处。按照快、准、实的原则,及时处理节日期间价格举报案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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