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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三项措施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2 08:51: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实施商品房销售方案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向住建局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严格一房一价,实际售价与备案价格浮动超10%的应重新报备。

二是加强预售房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并收取订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预售。

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商品房销售合同监管,对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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